偃师区人民政府
偃师市人民政府
关于鲍少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知
偃政任〔2019〕2号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19-05-05   点击次数:121289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鲍少颖同志任偃师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智宏涛同志任偃师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乔全超同志任偃师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薛翠红同志任偃师市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偃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侯喜林同志任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卢胜恩同志任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汪洋同志任偃师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建鹏、孙龙喜同志任偃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偃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董开文同志任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鹏同志任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史金伟同志任偃师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林斌同志任偃师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鹏举同志任偃师市文物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朝晖同志任偃师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建军同志任偃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韩朝敏同志任偃师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王朝聪同志任偃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偃师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常平非同志任偃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杨林林同志任偃师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王浩波同志任偃师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申巧同志任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吴俊昌同志任偃师市文物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张俊龙同志任偃师市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延红同志任偃师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周昭华、沈世卿同志任偃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志国同志任偃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张向阳同志任偃师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马超甫同志任偃师市文物局副局长(正科级);

高鹏同志任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武建国同志任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河星同志任偃师市商务局副局长;

曲颖国同志任偃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赵宏超同志任偃师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朝君同志任偃师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帅、郭小峰同志任偃师市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周志辉同志偃师市公用事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学立同志偃师市文物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飞同志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建武同志偃师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便民电话110联动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庞韶璞同志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牛政权同志偃师市商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张国干同志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侯焕同志偃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召煊同志偃师市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宏坤、赵敬峰同志偃师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张献红同志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刘建国、郭社红同志偃师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任敬远、山军乐同志偃师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李西会、杨占山、卫曙光同志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王利红同志偃师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山竹萍同志偃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张宏勋同志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学义同志偃师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宋前锋同志偃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秦学敏同志偃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薛振杰同志偃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韩连星同志偃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马奇超同志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兰宏涛同志偃师市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李彦峰同志偃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按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转为享受相当职级待遇;

    免去常红星同志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延军同志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宏普同志偃师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布书山同志偃师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王晓红同志偃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免去朱剑侠、温尚道同志偃师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201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