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宋志弘同志任偃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进军同志任偃师市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绍辉同志任偃师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军伟同志任偃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炎超同志任偃师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俊昌同志任偃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新峰同志任偃师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史云龙同志任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孔宇辉同志任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延涛同志任偃师市大数据和政务信息中心(便民电话110联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迎旭同志任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纪军同志任偃师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奇凯同志任偃师市槐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少武同志任偃师高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秦建武、鲍晓娜同志任偃师市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言治同志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石国建同志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董开文同志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申巧同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俊昌同志偃师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新峰同志偃师市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建晓同志偃师市槐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绍辉同志偃师高中副校长职务。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