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赵军军同志任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建刚同志任偃师区公安局副局长;
焦柳杨同志任偃师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李东辉同志任偃师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彩霞同志任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魏向阳同志任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延武同志任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治国同志任偃师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华伟、刘晓刚同志任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刘延杰同志任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春艳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吉宇相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建工作科副科长;
郭玉姣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产业发展科副科长;
郭艳辉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招商引智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田延峰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招商引智部副部长;
张弘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营商服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国伟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营商服务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薛辉同志任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育英同志任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温向前同志任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彦涛同志任偃师区伊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建峰同志任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詹培红同志任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温兴记同志任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李佩伟同志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原偃师市职务随行政区划调整自行免除,董事长职务的任免请按《公司法》和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