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偃师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自2021年9月14日印发。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7号)、《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豫地灾指〔2020〕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20〕4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我区《应急预案》的总体框架,参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预防和预警机制、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奖惩、附则等9部分。
(一)总则
主要阐明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基本要素。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区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区应急管理等27个部门和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同时,明确了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明确在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订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地质灾害,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内的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自动启动相应的预警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预警响应从低到高分为四级(蓝色)、三级(黄色)、二级(橙色)、一级(红色)4个等级。预报级别达到三级以上时,要在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当天天气预报节目中向全区播发。明确了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时,报告制度的内容和时限。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将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4个等级,分别对应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并逐一明确了各个等级的具体划分标准。
(五)应急响应
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六)后期处置
分为调查评估、善后处置、灾后重建等环节。明确了后期处置的相关内容。
(七)应急保障
从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车辆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培训演练、监督检查等8个方面明确了保障预案实施的措施。
(八)奖惩
明确了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措施和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措施。
(九)附则
明确了相关术语的含义和预案解释部门。
相关政策文件:《偃师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