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度洛阳市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2月,偃师市富华养殖厂、偃师市和阳牧业有限公司和偃师市牧亨养殖有限公司申报了2020年第二次贷款贴息,目前资金已批复,现公示如下。
1、偃师市富华养殖厂贷款贴息6500元;
2、偃师市牧亨养殖有限公司贷款贴息7800元;
3、偃师市和阳牧业有限公司贷款贴息2200元。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联系,联系电话:67779980 69666288。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