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良同志任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局长;
高绍辉同志任偃师高中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偃师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武强同志洛阳市偃师区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姬安乐同志偃师高中校长职务,原待遇不变。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