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偃师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后公布。《预案》共分九章及附件,正文主要包括:1.总则;2.主要任务;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4.预警和信息报告;5.应急响应;6.应急处置;7.后期处置;8.应急保障;9.预案管理。附件主要包括:森林火灾分级标准、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常用部门联系方式等。
需要重点解读的是:第一、三、五、八章节。
第一章:总则。明确《预案》适用于偃师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将森林火灾分为特别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森林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第三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设指挥长1人,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主管林业的副区长、区人武部副部长、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偃师分局副政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
第五章:应急响应。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响应等级,明确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分级响应措施。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第八章:应急保障。明确应急保障主要分为制度保障、队伍保障、物资及资金保障,细化了应急力量编成及调度原则。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森林消防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军、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相关文件:《偃师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