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残联《关于印发<洛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洛残联[2023]3号)文件精神,经洛阳市偃师区妇幼保健院申请,区卫健委同意,组织洛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专家对洛阳市偃师区妇幼保健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达标,现拟认定洛阳市偃师区妇幼保健院为洛阳市偃师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日至6月9日
公示期间,对拟认定的定点机构资质或服务能力等有异议,请及时指出。
联系电话:0379—67786278
洛阳市偃师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