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人民政府
公 告
来源:房管局 发布日期:2018-10-12 点击次数:16426次

 

            

根据部分群众反映,洛阳万通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万通福瑞城项目商业楼以及5号、7号、9号住宅楼,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购房客户预定性质的费用和房款,该行为已涉嫌违法。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停止并改正上述行为,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该项目房屋时谨慎选择,已交纳认筹金或房款的客户请携带相关凭证到我局市场科反映情况。

联系地址:偃师市兴隆东街27号房产管理局302室(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 67727238

 

 

偃师市房产管理局

20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