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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立体式全方位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 :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5-25     点击次数:33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横到边、竖到底”立体式、全方位落实,5月25日,卫生健康委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召煊主持,委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机关各科室长参加。

会议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认真研判基层防控策略,要求基层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在日常诊疗工作中,要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李召煊主任指出,委机关要按照分级督导、责任到人的督查模式,由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层层落实监督责任,确保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督导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对各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做好疫情防控的公示和引导工作。基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坚决不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对于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引导其到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二是要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相关工作制度,对进入本单位所有人员实行“查码测温戴口罩”管理,做好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登记。三是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做好患者流行病学的问诊和相关信息登记,立即向辖区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安排专用转运车辆将其转至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并做好交接记录。四是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所有医护人员业务培训,熟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有关知识,按规定时限做好传染病报告,知悉疫情发展态势,知晓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相关内容及工作要求。五是要完善传染病防治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执业,配合政府监管,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