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次党代会之后,偃师区发展改革委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狠抓工作贯彻落实,推动会议精神在偃师落地生根。
一是突出项目为王,打造发展“新引擎”。重点推进全区190个重点项目和24个省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围绕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三个一批”活动,通过项目例会、领导分包,促使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
二是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构筑发展“强磁场”。刚刚出炉的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偃师位居洛阳市县(市)第1,全省第8。下一步,我们将与各单位对照评价报告,进一步做好整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企业满意度,持续打造“偃之有礼”的营商环境服务名片。
三是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当好发展“参谋员”。坚持每月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统筹调度好全区经济运行;持续抓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以投资促发展稳增长。对标洛阳会议要求,调整我区十四五发展目标,以高于洛阳市目标为导向,打造洛阳都市圈东部增长极。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争当工作“冲锋员”。在机关大力倡导“用心学习、用心工作、用心思考、用心争先”,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工作、带头思考、带头争先”,严格落实“13710”工作法,有解思维破难题,以过硬作风、奋勇争先、更加出彩展现发改部门应有责任和更大担当。(记者:刘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