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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偃师区东山矿山技术改造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1-26     点击次数:331

偃师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中电建河南万山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偃师区东山矿山技术改造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节能审查的请示》(偃发改〔2021〕1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7〕399号)和我委《关于印发〈洛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洛发改〔2017〕3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020-410381-10-03-084102。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洛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洛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