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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龙镇集中整治乱停乱放,全力保障道路通畅

来源 : 高龙镇     发布日期:2021-11-27     点击次数:412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镇区形象,近日,高龙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联合交警二中队针对龙华路违停现象再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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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车广播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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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页

通过前期广泛的宣传引导,我镇龙华路违停现象已显著减少,但仍有部分车辆存在乱停乱放等现象。我镇执法人员以宣传教育为主,通过口头教育、巡逻广播、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引导督促居民规范停车。超市门口作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频发的重点区域,执法人员在加强宣传和监管的同时,也要求各沿街商铺自觉引导顾客有序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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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停车辆

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着力提高居民遵规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劝导乱停放、乱摆卖的车辆迅速离开,督促摊主清理占道摆卖的货物,引导其进行合法经营,对拒不清理的,下发警告处罚决定书,目前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张、卷宗2本;同时,为起到震慑、警示效果,对违停机动车共计8辆依法做出处罚。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镇区的形象提升、居民的方便出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温馨提醒:

1.分类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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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将机动车停放在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上;自觉将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上,车头朝向街面整齐平行摆放;不要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占道停放;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做到靠右顺向停车。

2.入框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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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要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不占用公共汽车停靠站、消防通道、绿色通道等停车;非机动车的停放不占用机动车道、机动车停车泊位、盲道。

3.临时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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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临时停车上下客的,要靠右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其它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快上快下。不要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慢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内部停车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内,请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要在车行道、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4.沿街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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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门店或单位,要自觉履行好镇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主动及时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到划定的停车泊位、停车场内。

5.自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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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提醒身边亲戚朋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倡导文明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