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寒潮来袭,冬季取暖费、物价上涨等因素,增加家庭支出,为困难家庭生活造成负担。高龙民政所、党政办等多部门通过走村入户、与困难群众面对面交流、座谈等方式,了解他们的困难情况,分析困难原因,倾听他们的心声,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高龙镇现状
高龙镇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政策,严格按照现行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截至2021年12月,全镇新增低保75人,新增高龄补贴143人,临时救助22人,残疾持证新增人数共148人,享受护理补贴414人,享受生活补贴205人,发放残疾人辅具229件,发放轮椅19辆,组织偃师区残联上门办证6次,组织洛阳市龙华技校技术培训20人次。2021年7月20日特大暴雨,高龙镇发放救灾资金207350元。
二、原因分析
国家近几年来,一直不断调整保障标准,2021年7月,再次上调标准,低保A级370元,B级205元,C级180元,特困供养费507元,让他们可以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在调研中发现,困难群众主要是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重大突发性事故、孤寡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等人群。例如陶化店村民任荣平一家5口人(其哥也在其名下),其中大哥、妻子、二儿子全是重度残疾,任荣平1个人要照顾3个重度残疾人,平时靠低保费、护理费维持生计,生活特别困难。
三、存在问题
1.因病困难家庭,特别是癌症患者,每月靶向用药支出几万元,难以报销。因其家里有破旧车辆等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造成有需求困难群众难以得到政策保障。
2.申请特困供养人员,限制条件太多。有的群众因历史原因,收养的孩子,但是后来孩子回归原来家庭或者不尽赡养义务,造成本人无法申请特困供养。
3.虽然国家不断调整低保、特困等保障标准,但是由于标准较低,对于困难家庭来说还是杯水车薪,生活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4.低保申请的部分标准不符合现在社会实际情况,需要加以改变。有的家庭原来有车、工商营业执照、商品房等违规条件,但是家里出现重大疾病患者后,造成家庭开支远远大于收入,而车、房等又是家里不可缺少的生活条件,有的年限较长,即使售卖也难以维持家庭支出。
四、意见建议:
1.及时调整相关标准,对家庭赖以生存的车辆、住房等财产综合考量;
2.加大医保覆盖面及报销额度,特别是大病救助;
3.对孤寡老人的定义进行明确,子女不尽孝的可视作无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