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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12-03     点击次数:920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公告)

2021年第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1年416日至624日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是隶属于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洛阳市关于卫生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药物制度等;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医政医管农村卫生健康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等10个科室,财政财务收支经偃师区国库支付中心审核后独立核算。截至2020年底,在职职工77人。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185483699.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833699.70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000元,其他收入150000元;支出总计192087229.21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92087229.21元;本期盈余-6603529.51元,上年结转107050493.81元,财政收回存量资金540773.79元,财政收回项目资金47060042.02元,期末累计盈余52846148.49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53684720.11元,其中:库存现金20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49389646.81元,其他应收款277533元,固定资产净值3983740.26元,无形资产净值13800.04元;负债总计838571.62元,其中:应付职工薪酬478433.12元,其他应付款360138.50元;净资产总计52846148.49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偃财文〔2020〕47号)文件批复,区卫生健康委支出4257144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33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5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7827元,一般性项目支出6822128元,专项项目支出32274868元。

2020年区卫生健康委实际预算执行192087229.21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149515782.21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专项资金93048970元、洛阳市偃师区人民医院县域医疗中心项目20000000元、2020年卫生领域工程-综合医院9000000元、洛阳市偃师区人民医院购置新冠肺炎防治医疗设备6100000元、应急物资储备5110000元、支付2019年专项资金16256812.21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疫情防控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疫情防控资金收入共计27150100元,其中:中央资金18758700元,省级资金5018500元,市级资金229160元,县级资金3143740元;支出共计27000100元,其中:中央资金18758700元,省级资金4868500元,市级资金229160元,县级资金3143740元;结余150000元(省级资金)。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卫生健康委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但是还存在滞拨专项资金、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滞拨专项资金3956900元

截至2020年底,区卫生健康委滞拨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859400元、2020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级补助资金964700元、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132800元,共计3956900元。

(二)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82875元

 区卫生健康委截至2020年底“其他应收款—其他”长期挂账2笔,金额182875元,未及时清理。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942878元

1.山化镇卫生院、邙岭镇卫生院等1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收到区卫生健康委拨付呼吸机、除颤仪等应急储备物资2923278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偃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列支喷雾器两台19600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以上1至2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共计2942878元。

(四)应拨未拨专项资金150000元

区卫生健康委收到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755600元,已拨付补助资金3605600元,截至审计日余150000元未拨付。

(五)会计管理不规范129276元

经延伸审查,偃师区缑氏镇卫生院2020年将收到的村卫生室建设资金129276元拨付给缑氏镇王湾村集体卫生室负责人刘某某,所附发票联购买方名称为偃师市缑氏镇王湾村集体卫生室,前后名称不对应。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洛阳市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