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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12-05     点击次数:1058

二〇二十三日公告)

2021年第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1年4月16日至7月26日对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基本职责等情况

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隶属于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全区城市建设管理、村镇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和人民防空事业等。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行政审批科、城建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等8个机关科室,下属单位有偃师区房产服务中心、偃师区城乡建设更新改造中心、偃师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偃师区建筑工程环境治理服务中心、偃师区建筑节能建材服务站、偃师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偃师区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洛阳市富安兴建设有限公司。局机关现有职工人数281人,其中:在职180人,离退休101人。单位财政财务由洛阳市偃师区国库支付中心监督支付。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371891636.51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51636997.94元,其全部为业务活动费用;本期盈余20254638.57元,上年结余87620379.47元,累计盈余105332485.98元,累计盈余变化原因为:2020年财政收回存量资金2857276.24元,装饰办及检测站并账314744.18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114652609.38元,其中:库存现金88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98265901.84元,其他应收款6258466.76元,固定资产10040240.78元。负债总计9320123.40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总计105332485.98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偃财文〔202047号文件批复,该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50870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支出8308000元,共计220588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173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514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4173元,一般性项目支出334186元。

2020年该局实际预算执行371891636.51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349832766.51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项目资金106562398.51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243270368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 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5838.2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38.21元,无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廉租房承租人不符合认定标准,共涉及3人

根据该局提供的廉租房承租人信息,审计组经过大数据对比发现:承租人中有3人名下有车辆不符合廉租房承租人认定标准。

(二)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4146335.98元

1. 截至2020年底,该局下属洛阳富安兴建设有限公司收到洛阳佳居置业有限公司、偃师市德福房地产开发公司、洛阳万胜置业有限公司等工程款共49422071.19元,抵扣进项税后,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共3798814.97元,其中:增值税3394831.5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9741.57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7896.64元,教育费附加101844.95元,印花税24546.50元,企业所得税39953.79元。

2. 该局下属偃师市工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收取偃师市联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偃师市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市广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建筑工程检测费共计4232147元,抵扣进项税后,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196651.52元,其中:企业所得税74782.16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20.00元,增值税107901.21元,城市建设维护税7553.09元,教育费附加3237.0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158.02元。

3. 截至2021年初,该局下属洛阳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应交税金余额914421.59元,截至2021年4月底仍余540599.93元,抵扣进项税后,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150869.49元,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8248.99元,增值税117842.66元,印花税1301.50元,教育费附加3535.28元,地方教育附加2356.85元,房产税24.71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7.72元,企业所得税16943.92元,其他537.86元。

(三)应征未征人防易地建设费10335530.70

保障性住房洛阳市偃师区水岸柳苑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335530.70,涉及人防工程面积19718.25平方米。经查,该项目应按照6级人防工程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涉及标准层面积为6628.56平方米,应征未征人防易地建设费9942840元;涉及商业面积13089.36平方米,应征未征人防异地建设费392690.70元。以上合计应征未征人防易地建设费10335530.70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