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促进法,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扶贫、林业草原等部门均设立公益性岗位,安排相应人员。
对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公益性岗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根据就业促进法,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扶贫、林业草原等部门均设立公益性岗位,安排相应人员。
对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公益性岗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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