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对被抽查企业
公示信息核查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4号)、《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7号)规定,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区属企业2021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和即时信息进行抽查,特委托河南金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核查对比等相关工作,现予以公告。
被抽查企业应配合接受核查,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委托审计、核查费用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无需被抽查企业支付。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我局将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处理。
联系电话:
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379-67735302
河南金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0379-67755699
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