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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来源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2-20     点击次数:510

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为促进我区药品安全科学监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洛阳市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洛市监办[2022]103号)精神,以“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为主题,于12月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由于疫情形势严峻不便聚集,我局本着安全、便捷、实用的原则,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门口放置科普知识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同时在滚动电子屏上打上药品安全知识,全天候滚动宣传。

药品宣传横幅突出了药品安全月活动主题,科普知识展板又生动向群众解答消费者日常使用药品存在的疑惑,宣传了购买药品要注意的问题,而电子显示屏不分昼夜滚动宣传药品安全用药知识,提醒药品是特殊商品,不同于食品、保健品,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



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多个宣传渠道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从而帮助群众进一步了解药品相关法规及常识, 增进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了安全用药的意识,营造了我区安全用药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识,从而保证药品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