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日公告)
2022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于2022年2月24日至5月18日,对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基本职能和人员等情况
偃师区水利局是隶属于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水政水资源工作、农村安全饮水和水保工作、水利移民管理工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配合全区防汛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工程建设科、农水水保科、水政水资源科、河长办等7个科室;下属有偃师区水政监察大队、偃师区农村水利水保技术推广站、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偃师区伊洛河生态湿地公园管理处、偃师区库区服务中心、偃师区水利工程服务站、河南省洛阳市陆浑灌区偃师区服务中心7个二级机构和由其实际管理的偃师市利农供水有限公司。财政财务收支由偃师区国库支付中心监督支付。2021年底全系统在职职工274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3人,下属二级机构事业人员257人(财政全供76人,自收自支105人,差供76人)。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偃师区水利局机关2021年度收入总计15497782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644258.74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333570.21元。费用总计109485481.43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02200474.83元,其他费用7285006.60元,本期盈余45492347.52元。
(三)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偃师区水利局机关资产负债表反映:2021年底水利局机关资产总计139833516.11元,其中:现金10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64759839.18元,其他应收款72979154.35元,存货33585元,固定资产净值1754591.58元,无形资产净值24246元,政府储备物资272100元。负债总计77604418.26元。其中:应付账款34205.35元,长期应付款616000元,其他应付款76954212.91元。净资产总计62229097.85元(累计盈余62229097.85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
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批复区水利局2021年度财政支出预算4356658元,其中:基本支出3807458元,一般性项目支出249200元,专项项目支出300000元。当年水利局实际支出103447325.72元,其中:基本支出5743945.86元、项目支出97703379.86元。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99090667.72元,其中:上年结转7948660.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541元,对个人家庭补助增加192325.20元,中州渠、洛河治理工程增加60696091.05元,上级水利发展、水土保持补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资金支出增加8835634.48元,其他项目支出增加21415415.57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底“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60元,其中:公务招待费5460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偃师区水利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但还存在应缴未缴税金、账实不符等问题,应当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税金1571134.21元
1. 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1221846.11元
2021年度,该局水利工程占用耕地305.46亩,应缴未缴耕地占用税407282.0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14564.07元,其中:伊洛河治理占用耕地249.88亩,应缴未缴耕地占税333175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66350元;中州渠综合治理占用耕地55.58亩,应缴未缴耕地占税74107.0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48214.07元。
2. 应缴未缴水资源税349288.10元
偃师市利农供水有限公司2021年度销水量3492881吨,应缴未缴水资源税349288.10元。
(二)未按要求管理专项资金850000元
2021年度该局使用2020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抗旱)资金350000元,2021年度中央水利救灾资金500000元,未向项目所在乡镇财政所抄送工程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
(三)账实不符33585元
2021年底,该局“存货”账户结存2005年前的编织袋、铁锨和取土环刀等抗旱物资33585元,经实地查看:以上物资均不存在。
(四)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42920元
该局2021年的差旅费报销情况发现:出差审批表领导未签审批日期支付差旅费38100元,未经领导批准租车支付费用4820元,以上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共计42920元。
(五)资产移交手续不健全
抽查该局2021年资产移交管理情况发现:
移交邙岭镇申阳村农田水利设施维护项目灌溉管材8957.80元,接收单位责任人未签字。
移交利农供水有限公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机电设备142124.99元,移交单位责任人未签字。
移交府店镇东窑村等16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网铺设等资产1010517.65元,移交单位责任人未签字。
移交大口镇引礼寨村灌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水泵1台14241.30元,接收单位责任人未签字;
移交山化镇马洼村等18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泵等资产340252.64元,移交单位责任人未签字。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审计发现:1.该局库存物品物资没有物资物品登记卡片,没有出入库核销制度,没有数量金额明细账,财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没有相互牵制,导致物品毁损不销账,物品出借不记录,账实不符和物品物资长期在外的现象。
2. 偃师市利农供水有限公司2021年度供水量5784360吨,售水量3492881吨,售供比例60.38%,损耗率39.62%,损耗过大。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偃师区水利局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洛阳市偃师区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