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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算解除合同吗?此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次数:36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