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线,依托互联网+卫生监管、“智慧卫监”等平台,将日常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有序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我委结合自身职能,围绕监督执法、疫情防控、创建等重点工作,深入企业、单位、社区及基层对群众开展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同时树立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利用“3.15”、“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偃师区卫生健康执法大队作为偃师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二级机构,受偃师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在辖区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截至2022年底,执法大队共有38人,其中持行政执法证29人(包括2名法制审核人员)。2022年度共组织卫生健康执法大队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学习5次,培训的内容主要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填写及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现场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卫生监督执法“智能办案系统”的使用等,累计参加学习160余人次,学时完成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为100%。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合议制度》和《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办理的执法案件全部按规定在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执法检查中有文书记录,同时有执法记录仪和相机拍照留取证据,真正做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一般程序案件每件都上报审批,每起重大案件都上报委进行重大案件讨论并记录。年度案件办理数量56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数量51件,简易程序案件数量5件。
四、强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变更部分事项告知承诺发证,落实诊所备案。新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为“好办”服务事项。2022年共作出各类行政许可项目805件,其中公共场所许可205件、医疗执业许可344件、医护人员执业许可242件、放射诊疗许可8件、母婴许可6件。
五、2023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蓝盾护航”行动,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重点对村集体卫生室、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传染病防治、超范围执业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二)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三)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未监督到的乡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执法力度,确保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四)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让经营单位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使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五)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新政策、新业务、新规定,全面落实应用“智能办案系统”。
(六)全面完成“双随机”任务,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七)对符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卷按时报送审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