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万吨高端食品级包装材料项目 | 偃师区首阳山街道石桥村 | 洛阳市鑫丰塑业有限公司 | 河南宇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赁闲置生产车间,建设年产基布7000吨、吊带2000吨、内膜1000吨项目。 基布、吊带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混合搅拌、拉丝、收卷、圆织/吊带编织、收卷、基布涂膜等。 内膜主要生产工艺为加热熔融、吹膜、收卷、包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9万元,占总投资的1.38%。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拉丝、涂膜、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定期清掏,用于肥田,远期排入偃师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