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偃师区民政局第一季度亮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方面。一是第一季度共为12000余名救助对象发放各类救助金1270.2万元。其中城镇低保低保金98.6万元;农村低保金726.7万元;特困供养金和护理补贴376.3万元;敬老院运行费和丧葬补助费46.2万元;电费补贴14.7万元;临时救助金7.7万元。二是第一季度共办理各类救助124户,149人。其中办理城镇低保1户,1人;办理农村低保72户,97人,其中建档立卡17人;办理特困供养9人,其中建档立卡3人;办理临时救助4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户。共清退各类救助2174户,2735人。其中城镇低保9户,20人;农村低保103户,106人,特困供养31人。三是2023年2月21日,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洛阳市民政局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民〔2023〕1号)文件,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其中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40元,分类施保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A类420元、B类220元、C类19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46元提高到572元,城镇特困供养标准暂不提高。4月份我们积极落实文件精神并按新标准执行。
二、养老服务方面。一是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高度重视项目推进。申报偃师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4655.52万元,申请专项债券10000万元,通过财政资金方式安排4655.52万元;通过对大口镇、邙岭镇、府店镇三个乡镇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及配置设施设备,提升其功能及环境,为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打好基础。每个乡镇敬老院可以带动周边5个以上村的养老服务,其中大口镇敬老院可带动大口村、草庙村、引礼寨、韩村、宋村;邙岭镇敬老院可带动省庄、兰庄、东蔡庄、西蔡庄、赵坡;府店镇敬老院可带动周寨、新寨、府北、府南、夹沟等,申报2023年度乡镇养老服务组网项目300万,作为河南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储备项目,此项目服务覆盖60岁以上老人约1.2万人。提升改造后,在满足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外可以向周边老人开放活动场所及约80张床位,为区域内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已完善两项前期申报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2023年偃师区民政工作要点》要求各镇(街道)2023年底前,对全区新增的“镇改街道”“村改居”要同步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确保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结合公共服务进社区和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工作,推进2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养老服务站点12个、村级助老服务点23个、持续完善城乡“五级四类”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加快推进提升运营服务能力。引进专业社会力量运营“五级四类”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以微利惠民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精神慰藉、心理咨询、法律援助,以及日间照料等无偿、低偿或有偿服务,探索把公益性和市场化结合起来,鼓励其按照“以大带小、肥瘦相间”的模式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持续推进“万人助中心”活动,积极创建养老服务先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基地,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2023年底前,新增评定A级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1个,力争全区A级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21个,实现城市区四个街道全覆盖,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四是开展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完成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备案23家,新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1家,医养结合机构3家。五是推进养老机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我局联合区消防大队抽查5家民办养老机构,对本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开展了摸底排查和督促指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等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机构内日巡查、宣传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邀请消防大队宣教办组织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安全知识及火灾处置培训,全力提高各机构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三、严格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是孤儿保障和孤儿助学工程。一季度新增孤儿3人,年满18周岁后不再上学及大学毕业退出1人,季末实有孤儿32人(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孤儿11名),每人每月发放孤儿保障金1050元,共发放保障金9.8万元。按照“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中专等以上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给予助学补助。共为31人次发放孤儿助学金3.1万元。二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一季度新增1人,季末实际纳入保障人员79人,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扣除已享受的低保生活补助、特困生活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后,给予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可以继续给予生活补助,一季度共发放保障金20.4万元。
四、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一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新增39人,退出132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新增206人,退出414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调整。一季度共发放生活补贴92.13万元、护理补贴169.4万元。
五、社会组织管理有效强化。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党组织应建尽建率达到100%。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全区共有社区社会组织1390家(登记282家,备案1108家),实现了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10个,每个农村社区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的总目标。
六、强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第一季度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770对,离婚登记306对,离婚申请553对,补发结婚登记284对,补发离婚登记24人,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七、强化殡葬管理服务。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宣传文明、绿色、安全祭祀。一季度火化遗体近700具,与往年基本持平。城市公益性公墓完成一期工程,建造墓穴256个,现已投入使用。农村镇级公益性公墓实现了全覆盖。同时,一季度区财政拨付殡葬补贴60余万元,在免除亡故人员基本丧葬费的基础上,又免除公益性骨灰堂骨灰格位存放费。并加大殡葬设施的投入,新购置了1台火化炉、1台殡仪车、6组冷藏柜,提升了殡仪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