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财监〔2023〕2号)、《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财监〔202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监〔2023〕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偃师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洛阳市偃师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偃财文〔2023〕29号)。专项行动重点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3个重点领域开展。
各项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4月到10月,采取全面自查、逐级复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开展。截至目前,已完成自查自纠报告及工作台账汇总工作。
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