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落地落实,5月11日,偃师区联合各镇(街道)、主要区直单位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主会场设在首阳大厦北广场,分会场设在各镇(街道),共展出宣传电子屏2个,条幅16条,展板45余块,发放宣传彩页3000余张。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信访工作条例》中如何依法上访的相关条例法规,认真解释信访形式、信访途径、信访流程等内容和注意事项,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营造“全方位、全覆盖、全领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偃师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聚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在深化学习培训、持续宣传宣讲、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格局、加强责任落实上加力见效,努力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促进信访形势持续好转,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