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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急诊抢救 可直接异地就医结算

来源 :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6-21     点击次数:306

 6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信息查询、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等百姓办理医保业务的堵点问题,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医保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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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今年8月底前在便民服务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2023年一季度

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超1700万人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领域的便民服务工作,在2020年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1年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明确了优化医保领域服务便民的总体目标。


门诊、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医保领域服务重要措施。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全国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36.44万家,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742.09万人次,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


基本医保门诊待遇支付包括普通门诊保障和门诊慢特病保障。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每个县都有一家以上普通门诊费用跨省


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也在进一步扩大。


在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方面,2023年一季度,全国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6.75万家,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12.55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268.75亿元。


目前,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的随迁老人、出省打工的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是有临时外出就医需要的人员,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此外,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同时,在线查询功能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停机公告等大众化信息查询服务,逐步拓展到个人参保地门诊慢特病资格、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告知书、个人跨省结算费用等个性化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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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项医保服务便民措施逐个突破当下堵点


《通知》推出了首批十六项医保服务便民措施,具体包括:



(一)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简化手续。取消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中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材料的要求。


缩短办理时限。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时间由原来4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参保人不再需要转入地、转出地两边跑,可自主选择在线上办理或到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就近办理,并可随时在网上申请并查询办理进度。



(二)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方便群众多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员住院前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指引下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院结算前完成登记备案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发生急诊抢救时,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也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


具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在开通相关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三)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一窗通办”


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窗口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后台分办联办快办,让群众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在一窗办。



(四)推进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


方便参保群众、参保单位网上办事。依托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单位网厅”实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等医保领域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提高网办率。



(五)开通多种渠道满足群众医保信息查询需要


参保群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网厅或地方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缴费记录、个人医保账户、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医保药品目录等信息查询。


在医保经办大厅和有条件的银行营业网点、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等场所设立医保自助区,方便群众查询个人缴费、账户余额等群众关注的医保信息。



(六)方便群众就医购药推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参保群众不需持实体卡,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或刷脸就可以看病买药。


综合来看,《通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和医保所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五个方面考虑,通过减环节,提速医保转移接续;优流程,便利异地就医备案;优服务,便捷群众医保信息查询;一站办,推行医保服务“一窗通办”;减跑动,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等逐个突破当下堵点,循序渐进提升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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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项措施纳入2023年度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内容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优化医保便民服务,有效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具体来说,将采取以下措施抓好《通知》落实:


一是密切跟踪,综合发力,将十六项便民措施纳入2023年度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内容,将落实情况作为经办管理服务评价的重要指标,确保首批十六项医保便民措施在各地尽快落地见效。


二是向各地征集医保便民服务典型做法和经验,总结各地特色亮点、经验成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三是根据基层调研和网民建议开展一批医保便民服务微改革微创新试点,创新服务模式,持续推出医保服务便民措施。


原标题:遇急诊抢救 可直接异地就医结算


来源

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