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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来源 : 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8-11     点击次数:1039

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力,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应当在常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

偃师区辖区内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计100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20名,随机抽选80名)。

三、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

6.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关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组织开展。区司法局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具体实施。

五、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12日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12日进行推荐。

()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征求其本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及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选任公告后自行扫码报名下载,也可到区司法局或各镇(街道)司法所领取;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经受理机关现场审核后返还。

有意向的人员可扫描公告内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到区司法局或个人户口所在地(常住地)的司法所提交书面材料。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司法局(所)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邙岭司法所

邙岭镇政府院内

13353991135

首阳山司法所

首阳山街道办

13838805504

顾县司法所

顾县镇政府行政街1号

13783160099

缑氏司法所

缑氏镇会馆街4号

13213530777

槐新司法所

民主路56号

15838506876

高龙司法所

高龙镇龙华路1号

15838852992

大口司法所

大口镇政通街1号

18697791913

山化司法所

山化镇民主路11号

13803795339

翟镇司法所

翟镇镇政府行政街64号

13783166119

岳滩司法所

岳滩镇行政街1号

13937956730

伊洛司法所

伊洛街道西亳大道和东明路交叉口

13903885437

商城司法所

华夏路13号

0379-67779717

府店司法所

府店镇政府

13592097855

偃师区司法局

民主路27号

0379-67716202

   

  偃师区人民陪审员报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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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有意向的人员可扫描公告内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到区司法局或个人户口所在地(常住地)的司法所提交书面材料。

附件: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