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力,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应当在常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
偃师区辖区内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计100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20名,随机抽选80名)。
三、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
6.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关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组织开展。区司法局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具体实施。
五、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2日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2日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征求其本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及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选任公告后自行扫码报名下载,也可到区司法局或各镇(街道)司法所领取;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经受理机关现场审核后返还。
有意向的人员可扫描公告内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到区司法局或个人户口所在地(常住地)的司法所提交书面材料。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司法局(所) | 报名地址 | 联系电话 |
邙岭司法所 | 邙岭镇政府院内 | 13353991135 |
首阳山司法所 | 首阳山街道办 | 13838805504 |
顾县司法所 | 顾县镇政府行政街1号 | 13783160099 |
缑氏司法所 | 缑氏镇会馆街4号 | 13213530777 |
槐新司法所 | 民主路56号 | 15838506876 |
高龙司法所 | 高龙镇龙华路1号 | 15838852992 |
大口司法所 | 大口镇政通街1号 | 18697791913 |
山化司法所 | 山化镇民主路11号 | 13803795339 |
翟镇司法所 | 翟镇镇政府行政街64号 | 13783166119 |
岳滩司法所 | 岳滩镇行政街1号 | 13937956730 |
伊洛司法所 | 伊洛街道西亳大道和东明路交叉口 | 13903885437 |
商城司法所 | 华夏路13号 | 0379-67779717 |
府店司法所 | 府店镇政府 | 13592097855 |
偃师区司法局 | 民主路27号 | 0379-67716202 |
偃师区人民陪审员报名通道:
备注:有意向的人员可扫描公告内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到区司法局或个人户口所在地(常住地)的司法所提交书面材料。
附件: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