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5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处理30万吨建筑装饰垃圾技术改造项目 | 偃师区缑氏镇柏谷坞村 | 洛阳翱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洛阳源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将原有生产线的物料分出一部分进行深加工。具体改建内容主要为:1、对现有工程中重力风选出的轻物质进行撕碎、压块、然后送至成品区(即RDF燃料棒)。2、对现有工程中粗分大硬料(水泥块道牙砖、花岗岩等)通过颚破机、锥滚式破碎机破碎后经湿式筛分后水洗,水洗后得到产品。 项目总投资约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占总投资的3.6%。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给料、破碎、撕碎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湿法除尘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筛分和水洗废水先进入沉淀池沉淀,然后由泥水分离罐进行泥水分离后,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