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今天是第41个“315消费者权益日”,偃师区医疗保障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掀起社会各界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救命钱”,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生命线,关系到每一位参保者的切身利益,不容任何人侵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国家医保制度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
(区医保局在偃师华夏广场宣传医疗保障惠民政策,重点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相关知识)
在活动中,基金结算科副科长王洪甫同志为群众就医保报销审核方面答疑解惑;医保局稽核审计科骨干黄德清同志热情为参保群众解答打击欺诈骗保小知识、何为欺诈骗保行为及欺诈骗保案例分享;办公室业务骨干刘晓丽同志、基金财务科刘卓飞同志为群众分发政策宣传海报及政策宣传彩页,并就群众最关心的关于医保报销携带材料、报销流程、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等进行讲解,调动未参保群众积极性,号召全民参保,享受国家医保待遇。
在场群众纷纷为对国家医保惠民政策点赞,称“这个活动真好,平常有些政策我们不清楚,也不知道啥叫欺诈骗保行为,今天医保局的同志们给我们讲的是明明白白,以后看病,钱花到哪儿了,怎么花的、花的对不对我们自己就会看了。”
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利民益民的民生实事,改变群众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是做好工作的关键,这次活动既让群众懂得人人参保的重要意义,也让群众对医保相关政策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