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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复查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2-10     点击次数:350

为规范就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46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洛人社就业〔2018〕9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评估,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符合复查(认定)条件,确定为偃师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现将定点机构名称及定点专业(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210日-21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偃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7721216

附件:偃师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一览表

 

       2023210

附件:偃师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