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民政局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制订《通辽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以内蒙古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平台为依托,聚焦产业、文化、人才、生态、组织、消费、慈善等重点帮扶领域,制定帮扶需求清单,促进帮扶项目落地实施。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已对接各类乡村振兴项目22个,累计帮扶资金达1542万元,受益群众达15900人。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三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广大社会组织闻令而动、快速响应、有序组织,在大考大战中充分彰显了社会组织的使命担当。据统计,疫情期间全市152家社会组织参与防控工作,筹款捐款338万元,捐赠防疫及生活物资1.9万件,开展公益心理辅导320余次,累计组织1500人次在近百个嘎查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印发《社会组织参与“稳岗位、促就业”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倡议书》,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提供见习便利、搭建就业平台、开展就业培训,以实际行动推动“供岗位保就业”工作在社会组织领域落地见效。2022年,全市社会组织为会员企业提供提质增效服务254次,提供见习岗位150个,实际招聘高校毕业生129人。
积极助推经济发展。近年来,49家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累计为会员企业减免费用达172万元。由社会组织直接申请或者会员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品牌商标和地理标志100余件,“通辽黄玉米”“通辽牛肉干”“蒙餐之都”等品牌和商标驰名国内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