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2022年,各旗(县、市)新增4个孵化基地,全盟6个旗(县、市)已有5个旗(县、市)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引领、培育孵化、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和指导支持,充分发挥培育扶持作用。
二是开展创建兴安盟“十优”社会组织工作,制订了“十优”社会组织工作方案和评选标准,动员社会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利用三年时间集中重点打造一批内部治理规范、服务能力好、品牌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不断推进全盟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会同盟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召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积极筹备建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收集帮扶需求255项。
2022年,全盟58家社会组织已投入资金703.88万元,开展产业帮扶、文化帮扶、生态帮扶、慈善帮扶、消费帮扶等多领域帮扶113次,受益人数约3.6万人。
兴安盟科右中旗蒙古族刺绣协会在全国脱贫攻坚楷模白晶莹的带领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前,全旗参与蒙古族刺绣的农牧民及居民超过2.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