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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机动车灯光设置,偃师交警放大招了

来源 : 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3-25     点击次数:933

私改机动车灯光设置,偃师交警放大招了

一道刺目亮光正面射来,强光令人恍惚……许多司机在夜间行车时曾遭遇此景。车主为图自己方便,不按规定使用大灯,甚至私改车灯,岂不知一味追求驾车方便的背后,却埋藏着重重安全隐患。

2019年3月10日至6月20日,偃师市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打击机动车私自改装灯光专项行动,对大型货车加装后照灯、越野车车顶加装灯光装置、改装牌照灯等机动车私改灯光设置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从源头杜绝因车辆灯光引起的交通事故。

让我们来看看私改车灯、不正确使用灯光的危害!

夜间行车长时间使用远光灯危害特别大。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和所处环境的不同,驶离恢复的时间也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1秒左右,假设车速60公里每小时,那么在这1秒的时间里,车辆将会通过16.7米,加上驾驶员平均反应时间0.7秒内通过的距离和制动距离,相当于驾驶员盲开近30米,对驾驶员和行人、非机动车的安全有着致命的威胁。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私家车远光灯的使用有“四不能”。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应开启近光灯,不能使用远光灯;4.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偃师市局交警大队温馨提醒:

由于私自加(改)装的灯光装置改变了原车的电路系统,很容易导致线路故障,从而引发车辆自燃。所以请大家一定不要随便改装灯光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