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8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项目 |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 偃师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洛阳市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占地面10434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行政会议信息中心、感染病区、附属配套用房包括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项目总投资约4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4%。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七个100%”要求。 废水:施工场地出入口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排放。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专用排风口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感染病区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接触消毒+脱氯工艺处理后与全院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偃师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厂房隔声等隔声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清掏污泥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