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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简报第三期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2-03-31     点击次数:383

2022年  第3期

洛阳市偃师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偃师区召开《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座谈会

 

    为应对我区政府合同数量、标的额逐年增长趋势,破解政府合同监管难题,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3月29日,偃师区政府召开《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良参加,洛阳市司法局法治审核科白冰寒、温笑甜到会指导,涉及重大政府合同拟定的19家重点单位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薛翠红对《办法》起草背景、创新之处和重要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办法》的条款踊跃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受邀专家白冰寒同志对我区拟定的《办法》内容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办法》详实可行,偃师区政府将标的较高、风险较大等政府部门重点合同纳入区政府法治审核范围,体现了司法局作为法治审核机关的担当精神,此举能够进一步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在对外签订合同上存在的潜在风险。对政府合同的运转程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的关系、部门较大合同纳入政府监管的范围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李良指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大势所趋,加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下一步,区政府将在全国范围内聘请法学家、法学教授、律师组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监督。各单位按要求都要聘请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审查政府合同时,不能以集体讨论代替合法性审查,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本单位重大决策中来,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区司法局要将意见汇总整理,字斟句酌,进一步完善《办法》,将全区政府合同均纳入到《办法》管辖范围内,通过有效监管,打通合同管理最后一关。

    

  【创建动态】

  区公安分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宣传工作。3月30日,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利用LED屏、电子显示屏宣传法治政府创建,滚动播放洛阳市法治政府创建公益视频。入村入户发放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偃师区倡议书及偃师区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及征求意见表。

  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宣传工作。3月30日,洛阳市偃师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培训中心、应急保障中心负责人,召开迎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二轮评估推进会,安排各监管科室、各执法中队分头深入企业,发放倡议书、开展行政执法问卷调查,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