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以来,降温、降雨等恶劣天气频繁,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为切实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不戴头盔及三轮车私自改装造成的伤亡事故,偃师公安交警大队自即日起组织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和三轮车私自改装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
城区所有街道、商场、汽车站、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全区城乡范围内国省道重点路口、路段。
二、整治内容
严厉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和三轮车私自改装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交警大队将全警行动、全时行动、全域行动,在城区主次干道、国省道重点路段、路口布警,严厉整治摩托车、两轮、三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将对其进行劝导、教育、依法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警示。在整治过程中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社会团体要积极做出表率,引导所属人员自觉模范佩戴安全头盔,拆除三轮车非法加装的车篷,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积极配合,共建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偃师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