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8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5万吨环保材料项目 |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 | 河南三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要原材料为絮凝剂原液、片碱等。主要设备有滚筒干燥机、搅拌罐、储存罐等,主要生产工序有贮存、配比、烘干、包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0万元,占总投资的5%。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配比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废气全部经三级碱液吸收塔吸收中和处理,烘干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三级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蒸汽冷凝水排入华润电厂用作锅炉用水,三级碱液吸收塔中和水运至原液生产厂区用作反应盐酸稀释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华润电厂污水站处理后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