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洛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受损小麦收购工作,省粮食、财政等五部门研究制定了加强受损小麦收购工作的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做好受损小麦收购的具体措施,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定点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受损小麦,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一、受损小麦收购原则
这次定点收购将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坚持定点收购、专仓储存、定向销售、分类处置、全程监管的原则,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定具体收购方案,各定点收购企业组织开展收购。
二、受损小麦分类
按照上级界定的萌动、发芽小麦标准,今年受损小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质量检测,食品卫生指标不超标但已经发芽的小麦(简称不超标芽麦),二是经质量检测食品卫生指标超标的小麦(简称超标小麦)。
三、受损小麦质量认定
由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质检力量,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对符合食用标准的小麦,农民可以自行市场化销售,也可以到收购网点进行销售;对只能用作饲料和工业用粮的超标小麦,由定点粮食收购企业进行收购。
四、收购点设置
坚持方便农民售粮、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处置监管的原则,确定粮食收储库点。目前,我区已确定首批12家收储库点,并将收储库点在融媒体进行了公告,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售粮。
五、受损小麦收购价格
受损小麦收购价格综合考虑种粮成本、市场行情走势、新收获小麦品质等因素确定。收购指导价:
1、不超标芽麦水分13%以内,生芽比例60%以下(不含60%),芽长0.5公分以下,指导价1.0元/斤;不超标芽麦水分13%以内,生芽比例60%—80%(不含80%),芽长0.5公分以下,指导价0.97元/斤;不超标芽麦水分13%以内,生芽比例80%-100%,芽长0.5公分以下,指导价0.94元/斤;
2、超标小麦为0.8元/斤。具体标准为:水分13%以内,食品卫生指标超标。
六、售粮款保障
农业发展银行对受损小麦收购提供专项收购资金,严格实行“钱随物走、库贷挂钩、专款专用、全程监管”封闭运行管理,确保群众“粮出手、钱到手”。
咨询电话:63088563
偃师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