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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召开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3-06-30     点击次数:337

    6月28日,偃师区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及协会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大会听取了偃师区调解协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洛阳市偃师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草案)》、《洛阳市偃师区人民调解员协会选举办法(草案)》,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21名理事会理事。李志红当选为第一届会长,王聪灿、王少锋、张国栋当选为副会长,马海洋当选秘书长。会议指出,区调解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要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和协调指导作用,建立完善与新时期偃师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体系,有利于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一是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际行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二是坚持人民至上,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善用法治思维,不断厚植调解工作发展优势。严格依法依规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和业务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会议号召,偃师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团结带领登记在册的600余名调解员会员,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为平安偃师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