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8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加工1000吨废塑料扩建项目 | 偃师区产业集聚区 | 偃师市金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陕西崇尚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550平方米。 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热熔挤出、冷却、切粒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热熔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油烟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偃师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