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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开始

来源 : admin     发布日期:2023-01-07     点击次数:1425

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偃师区的5万余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请注意:202311日,新一年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即将开始,凡202212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偃师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主体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制度是重要的市场监管手段,指的是在每年11日至630日,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联系方式等。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2231日起施行,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今日,偃师区现有应报尽报市场主体5万余户。据悉,未按时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如果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没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果非常严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做好市场主体年报,还有这些内容您要了解——

●年报填写并公示之后允许修改

年报填写并公示之后允许修改,但是系统会保留修改痕迹,社会公众在查看企业年报时也能看到修改记录,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建议您务必谨慎核对各项数据,认真如实填写。年报工作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公示系统中洛阳企业的年报公示信息开展检查。如果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用短信链接的方式进行操作。如果您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第一时间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核实,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拨打咨询服务电话,工作人员会进行指导填报

为了方便市民,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了年报咨询服务电话,指导市场主体进行网上年报,您可拨打电话详细咨询。如果老年人不会操作电脑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以携带纸质年报材料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办理。

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年报咨询服务电话

信用监管科:67735302

特种设备科:67778997

槐新所:67752132

伊洛所:67712029

商城所:67725335

首阳山所:67567168

山化所:67578053

岳滩所:67616185

邙岭所:67552093

翟镇所:67450568

顾县所:67516963

缑氏所:69661566

府店所:67408025

大口所:67548868

高龙所:6754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