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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偃师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一批遴选主体公示

来源 :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11-01     点击次数:1082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精神,经有意愿承担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主动申报,偃师区农业农村局对拟建设主体提交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现场实地考察后,筛选2022年偃师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一批5个建设主体名单(见下表)。


序号

建设主体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补贴限额

1

偃师市嘉祥家庭农场

高龙镇谢村

20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一座及配套设备

5.94万元

2

偃师市缑氏镇崔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缑氏镇崔河村

20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一座及配套设备

5.94万元

3

偃师市府店镇夹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府店镇夹沟村

41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两座及配套设备

20.6万元

4

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本然生态农业家庭农场

岳滩镇喂北村

120立方、41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各一座及配套设备

13.47万元

5

洛阳市玉洛养殖专业合作社

商城街道杏园

1360立方机械冷库高温库三座及配套设备

81.69万元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7日

监督电话:0379-67719479  

 

 

 

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