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1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0万吨耐火材料项目改建项目 | 偃师区府店镇府西村 | 河南正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陕西崇尚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改建项目,利用已拆除的2#破碎生产线的产能,建设2条配混生产线、2条制球生产线,同时将焙烧生产线燃料由柴油改为天然气。 配混线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配料搅拌、包装等。 制球线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自动配料、混料搅拌、制球、中转仓、筛分、自动包装等。 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67%。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混线及制球线产生的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烟气经SNCR脱销装置+双碱法脱硫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