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2017-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结余资金调整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偃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7-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调整分配使用的通知》(偃扶贫组〔2019〕79号),现将2017年度省级和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150748万元、2018年度中央、省、洛阳市和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50313万元,共计31.701061万元调整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17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洛财预〔2016〕548号);
2.2017年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偃财预〔2017〕19号);
3.2018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洛财预〔2017〕688号);
4.2018年偃师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偃财预〔2018〕9号、偃财预〔2018〕11号、偃财预〔2018〕22号、偃财预〔2018〕23号)。
以上资金共计31.701061万元。
二、分配原则:根据《偃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7-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调整分配使用的通知》(偃扶贫组〔2019〕79号),按照足额保障原则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详见附件
附件1:偃师市2017-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分配表
附件2:偃师市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明细表
附件3:偃师市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明细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379-67733813
2019年10月18日
偃师市2017-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资金调整分配情况公告公示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