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实施燃气排查。组织各镇(街道办)、相关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集中力量对燃气行业领域、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燃气危险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加强信息报送。二是入企入户现场排查。对辖区管道燃气公司、瓶装液化气企业、燃气加气站等12个燃气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8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完成整改6件。对部分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累计排查安检工商业用户共计163户。制定全年老旧小区入户安检计划,年后已累计入户检查44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