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偃环监表〔2019〕47号
关于洛阳蔚然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板带
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蔚然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板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冷轧机油雾经收集通过油雾净化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退火炉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建议值要求。
同时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也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建议值要求。
2、根据《报告表》,项目无生产废水,退火炉冷却水循环使用,同意定期排放用于厂区绿化。
同意《报告表》中生活污水处理方式,职工生活污水经污水站(生物接触氧化+砂滤法,1t/h。)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3、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排放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该项目涉及规划、国土、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三、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意见,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0.0574t/a,NH3-N:0.0159t/a。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与项目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你公司应按新的环境标准执行。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偃师市环境监察三中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