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网站!

首页>财政审计


偃师市X029府金线中原大道至G207段改建工程(偃师段)竣工及财务决算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 : 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9-01-04     点击次数:1646


2018年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偃师市审计局于2018年4月16日至10月29日,对偃师市X029府金线中原大道至G207段改建工程(偃师段)竣工及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X029府金线中原大道至G207段改建工程(偃师段),起点位于伊滨区与偃师市大口镇交界处,起点桩号为K5+171.286,自西向东经宁村、经周村、寨湾村、曹寨村、引礼寨村、双泉村、卢村、任才村、扒头村、周寨村,终点与G207国道平面交叉,终点桩号为K21+865.237。道路全长16.696公里,新建桥梁1座,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26米,路面宽16米,设计时速80km/h。工程项目主要包括:路基工程、防护排水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目前该工程已完工,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二)立项审批情况

2015年11月10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029府金线中原大道至G207段改建工程(偃师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洛发改审批〔2015〕22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7758.85万元,其中建安费15601.38万元,其它费用2157.47万元,资金由洛阳市财政和偃师市财政共同筹措。

(三)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该项目于2016年2月经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由河南泉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及合同价为140540187元。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资金来源:洛阳市财政承担该项目中标价的50%,目前已到位25000000元;上级计划补助资金6500000元,目前已到位3900000元;偃师市财政拨付18715774元;偃师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拨付105000000元;合计152615774元。

根据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该项目财务资料反映:截至2017年12月底,支付各项费用63372282.95元。其中:施工单位工程款48204000元;待摊投资3849671.09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632811.84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1969305.25元,监理费543000元,勘察设计费100000元,可行性研究费43000元,测绘费286474元,临时用工费15080元,招标代理费260000元);其他投资11318611.86元。

根据偃师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该项目财务资料反映:截至2017年12月底,支付各项费用47006516.07元。其中:施工单位工程款34000000元;地租1390902.80元;附属物补偿款9716327.20元;奖金300000元;新敷设浇地管费用373000元;供水井100000元;附属物遗留问题费用650000元;河南世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线杆迁移费317000元;河南卓越电气有限公司线杆迁移费104500元;其他费用54786.0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基本规范,已经完成了建设任务。但还存在违规多计工程价款、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应当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多计工程价款5037316.22 元

该项目送审决算总金额为157648113.15元,审定金额为152610796.93 元,审减金额5037316.22 元。

(二)不合规支出11318611.86元

该单位在“其他投资”中列支土地罚款11318611.86元。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该单位X029府金线中原大道至G207段改建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核算,以支定收。工程前期费用581828.84元,计入“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工程款31654611.86元,计入“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没有收付凭证。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偃师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偃师市交通运输局限期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偃师市审计局,并及时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