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环监表[2023]115号
关于河南光明高科耐火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2.25万吨/年莫来石生产线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河南光明高科耐火材料制品有限公司2.25万吨/年莫来石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中的分析结论、建议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认真落实废气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料破碎及氧化铝混合系统、生料粉磨系统、生料压力成型系统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应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密闭连接装置及集气罩,废气经收集通过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各排放口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标准要求。
项目隧道窑烧结过程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干法脱硫+高效袋式除尘器+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标准要求。
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其他标准要求。
3、同意《报告表》中废水处理方式: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4、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改建工程完成后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三、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有关的新的环境标准或管理规定的,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要求执行。
四、项目涉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偃师区环境执法部门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