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2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75万箱塑料餐具改建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顾县片区) | 洛阳荣峰塑业有限公司 | 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增塑料餐具生产能力75万箱/年。 主要生产工艺为混合搅拌、注塑成型、检验包装、废边角料破碎等。 项目总投资约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占总投资的4.35%。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边角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经收集后近期排放至枣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排放至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进入枣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排放至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